Friday, October 26, 2012

读莫言的《四十一炮》:道德的缺失



主人公是一个少年,因为酷爱吃肉及与村长的关系,被聘为屠宰厂车间主任。他想出一套发展肉产量的方法:在屠宰前给牛身上注水,增加重量。书中花了大量章节赞赏“我”的机智,和带领全村致富的贡献。而这种贡献中,包含造假技术带来的福利。对于“我”来说,只要发展产量和赚更多的钱,任何方式都可以用(只要不被查出来)。至于对他人的后果根本不在他考虑之中。

我在想,假如我们的主人公想出来的不是屠宰前注水,而是在牛身上注药呢?我不禁不寒而栗。按照类似的逻辑,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中国有乙醇兑水,为什么三氯氰胺会进入牛奶,为什么有地沟油。

但作者实际是歌颂农民的这种聪明才智的。其响当当的前提是:我要生存 (“要吃肉“)。那么道德呢?那么“贫贱不可移,富贵不可淫”的基本原则呢?难道中国文化中的“诗书礼仪”,“穷则独善其身”“孟母断机” 等都从来没有存在过吗?

深深感到如今中国人的道德大倒退,而且是全民性的倒退。这种倒退以生存为借口,把人的境界划同于动物求生存的境界。动物是不会有道德的,也不会有廉耻的。

小说主人公关心的不是对他人的危害,而是如何赚钱,而是如何瞒过检查。小说里,所有的检查员都是可以被收买的。那么检查的意义又何在?这样的整个社会的溃烂,真正是可怕的。

去年得奥斯卡奖的伊朗电影《分居》 2011年), 讲的是一个人是否诚实的故事。两个家庭打官司,围绕着男被告是否因推搡在他家里打工的保姆(一个已婚妇人,怀着身孕来打工)导致其流产。两方追求的都是真实,而可怜的保姆对着古兰经不敢发誓,因为她心中不确定(并不是真心欺骗),怕遭到上帝的惩罚,为此她宁可失去赔偿金(尽管她丈夫欠下高额债务)。看完这部电影,深深感到震动。这就是伊朗的诚实教育。因为有宗教信仰,一个人把诚实放在至高的位置。这样的社会虽然有妇女带头巾的压抑一面,但近看却有一股清新之气。

在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《罪与罚》中,一个失业的大学生穷困至极,为生计所迫杀死了放高利贷的房东老太婆和她无辜的妹妹。但是他承受不了良心的谴责,经历了一场内心痛苦的忏悔后,终于在基督徒索尼雅姑娘的规劝下投案自首,最终被判流放西伯利亚。这里作家弘扬的是诚实,是基督教的做人准则,它能导致人良心忏悔。

在莫言的《丰乳肥臀》中,“母亲”杀死了其婆婆,但是没有任何忏悔,相反理直气壮。其理由是婆婆过去对她如何恶毒苛刻。在这里看不到基本的道德底线,及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。这就是中国人的道德观吗?

《四十一炮》中,也有宗教的存在:这就是处处提到的庙和和尚,我们把它称为中国的佛教。可这个庙里的和尚是个花和尚,自己荒淫不堪,如何引导众生?传统佛教里的追求修身养性、洁身自好在哪里?目前在中国,宗教信仰只涂有虚名。佛庙成了官员买“超生”的地方,普济众生变成高收门票,已经失去了佛门的基本法则。

莫言也许是在写实,但是作家的立场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基本价值观。如果私利导致的不择手段(欺骗)是我们能够认同且可以原谅的,中国的未来又在哪里?如果这样的小说是社会主流,整个中国社会面临怎样可怕的伦理缺失?

莫言的小说语言华丽,故事神奇,但是其内容和思想却反映出社会的无序、道德的缺失。莫言笔下的中国农村,是一个在肉欲狂欢、生理驱动下不择手段的社会,是文明的倒退。如果它预示着中国的未来,实在令人忧虑。

Sunday, June 3, 2012

关于柴玲的忏悔和妇女的选择权


柴玲在她的回忆书中,忏悔她自己的4次堕胎,进而把堕胎归罪为不道德乃至杀戮行为。在强烈反对中国强迫妇女堕胎的政策的同时,柴玲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,即认为妇女根本没有堕胎的自由和权利。

关于妇女堕胎权利之争在美国是一个争辩非常激烈的问题。美国基督教中极其保守的派别(天主教和新教中的几个分支)和摩门教都反对妇女堕胎。但是基督教中的开明派别、犹太教和佛教的开明派别对堕胎没有反对。美国的公众大部分也是支持堕胎自由的【1】。

基督教中以天主教最强烈反对对堕胎。按照天主教的观点,母体内的胚胎或刚刚分裂的细胞都等同于出生后的“人”,应该享受和人一样的地位。这样的观点下,堕胎即等同于杀婴,人工避孕等同于杀人。所以天主教是反对任何使用避孕工具的,因为它阻碍上帝的“创造”。但是持极端反堕胎观点的人不知道,流产在自然界经常发生,比如母体身体不适和可能性的婴儿畸变等,都会造成自动流产。在帮助不孕夫妇生孩子的诊所,体外受精卵往往会有20来个,医生会把胚胎培育到一定程度,然后移植24个到母体中;剩下的十来个胚胎就全扔掉了。之后在怀孕过程中如果发现其中某个胚胎有病变,医生也会建议把那个胚胎堕掉。只有这样,才会最后有一个健康的婴儿出生。

如果没有极端的宗教定义,堕胎本来是妇女的个人选择。这种选择不应该受政府(如中国)强迫去做, 更不应被政府粗暴禁止(如美国极端宗教组织鼓吹的)。我们反对中国的一胎化政策,因为它严重侵犯了妇女对自己生育的决定权。另外一个方面,我们反对任何组织限制妇女堕胎的权利。堕胎的自由是妇女人身自由的最基本体现,是一种基本人权。

堕胎的权利是多年以来妇女运动所争取的结果。美国直到1973年,最高法院才正式承认了妇女堕胎的合法性。英国于1967年承认堕胎合法化,  德国70年代(东德:1972年,西德:1976)承认堕胎合法。

目前,全世界每年有4千万妇女进行流产【2】,其中中国每年有1千万,印度每年有6百万,欧洲350万,美国120万,日本每年60  。在堕胎不合法的拉丁美洲,每年有1百万妇女进行(非法)堕胎。这当中有经济贫困的已婚妇女,有不谙人事的初中女生,有身患艾滋病的妇女,有被强奸受孕的无辜妇女。

目前在世界上的几乎所有发达国家,堕胎都是合法的。下面是全世界各国的堕胎法律图(2007年)【3】。绿色代表完全自由,蓝色是基本自由(但是要陈述个人原因),黄色的限制稍多一些(基于妇女精神健康),紫色意味着很多限制(只接受妇女身体健康原因),红色则几乎完全禁止。

可以看到,欧美国家中,只有爱尔兰一个国家是红色。这是个天主教控制极其全面的国家。1992年,一个被强奸的少女被禁止前往英国堕胎,引起全国的抗议浪潮,最后爱尔兰最高法院认定在一定情况下妇女可以寻求堕胎,比如有生命危险时。1992年的宪法修正案允许妇女的自由,实际上就是默认了爱尔兰妇女大批前往英国堕胎的事实。

在欧洲的大片绿色中有唯一个紫色国家:波兰。90%的波兰人是天主教徒【7】。在20世界80年代的波兰民主运动中,天主教会起到很大的作用。但是在1989年波兰成为民主国家后,天主教会也把其教义强加在妇女身上,导致了波兰苛严的堕胎法。

欧洲还有一个黄颜色的国家:西班牙。众所周知,西班牙的宗教审判庭在历史上是出名的。天主教以政教合一的国王为首在1480年到1834年的350年间,在西班牙进行严厉的惩罚异教徒和政治异己的宗教审判。西班牙的落后与其长期的苛严的天主教统治有关。

除了爱尔兰外, 全世界红色的国家主要分散在两大类宗教国家:天主教国家(拉丁美洲)和伊斯兰教国家(非洲、中东、孟加拉国和印尼)。这之外仅剩的4个红颜色的国家则是佛教的小乘教[1]老挝、缅甸和斯里兰卡)和藏传佛教[2]国家(不丹)。宗教对堕胎法的影响如此强烈,令人惊叹。

象堕胎这样一个自然的生理和医疗过程,被极端的宗教信仰上升到“杀戮”的高度,结果造成社会争斗(如对流产诊所的攻击),其结果是一些狂热的反堕胎分子,对美国堕胎诊所进行围困、纵火、和爆炸。从1977年到现在,美国已经发生173起针对堕胎诊所的纵火和41起爆炸事件【4】。进而甚之,这种暴力上升到暗杀。美国许多做人流的医生上班不得不穿防弹衣。目前4个人流医生和另外4个诊所员工被枪杀了。因为一个宗教的偏颇定义,就带来社会暴力与谋杀。这不是一种最大的误区吗?

在美国最高法院1973年通过堕胎合法化的法案后,美国的极端基督教组织一直在极力试图推翻这个法律。他们通过各种舆论和文化渠道,推广反堕胎的思想,并且在最高法院法官任命时,极力推进反堕胎人选。奥巴马当选后任命的两个女性最高法官都是支持妇女堕胎权的。然而正因为如此,她们的任命受到反堕胎组织的强烈反对。

现在美国堕胎权之争已经进入白热化状态,双方一边为女权组织为代表支持堕胎自由,另一边以极端基督教组织为代表反对堕胎。现在的关键在是否要推翻1973年的堕胎法案(称作Roe vs. Wade一旦推翻,妇女在美国堕胎就成了非法。这包括1213岁的少女,已婚妇女,也包括被强奸而受孕的女子。

堕胎非法后,首当其冲受害的是妇女。在没有合适的医疗设备的情况下,寻求堕胎的妇女面临巨大的健康和生命风险。2009年获得奥斯卡提名的影片《Revolutionary Road》,讲述美国50年代一个家庭妇女的故事。在没有合法堕胎诊所的情况下,女主人公自己在家堕胎, 最后流血过多,失去了生命。

记得我在美国坐火车(Amtrak),在餐车里看见一个13岁左右的小女孩,手上竟然抱着一个细小的婴儿,她一点点喂那个婴儿吃东西。我十分震惊。这个女孩自己看上去还象孩子,是什么样的社会文化(在美国泛滥的反堕胎言论下)逼得这么小的女孩当上母亲,失去了一个孩子该有的快乐? 

在美国强大的反堕胎的社会舆论压力下,美国许多少女成为单身母亲。每年美国有46万十几岁的女孩生下孩子,占总每年生育人数的11%

在宗教气氛不浓厚的亚洲国家(中国和日本等),堕胎只是一个简单的医疗手术,去做这个手术的妇女也不会有任何精神负担。但是到了美国,一些极端的宗教人士,认定母体内的任何大小的受精后发展的产物,包括肉眼都看不见的刚刚分裂的细胞,都应该被看成“人”。于是把堕胎等同于“杀婴”,对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进行混淆。

因为把胚胎等同于“婴儿”,美国在胚胎干细胞的研究上受到极大阻碍。美国政府对干细胞(stem cell)研究经费被迫停止。美国的生物医学研究,包括对帕金森病和瘫痪病人康复的研究,出现严重滞后。

妇女的自由往往会成为民主化过程的牺牲品 90年代的波兰及现在的埃及和突尼斯都有这种现象),因为强大的宗教组织可以团结人民推翻独裁,但他们在民主后往往扮演道德规范者的角色,把一种特定的信仰强加在其他群体之上。妇女的权利首当其冲地受到压制。

按照柴玲的观点,中国大批自愿选择流产的妇女,都成了有罪之人。自己以上帝的声音自诩,就可以判决别人的人生选择,实在很可怕。

妇女作为弱势群体,在历史上一直没有基本权利 。妇女的堕胎权在西方也是20世纪60年代后才争取来的权利。它来之不易,也绝不应该再被剥夺。

我们在为中国争取自由的同时,也要尊重妇女最基本的选择权,那就是选择生育与否的权利。
  
参考文献:
【1】      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
【2】      Guttmacher Institute, “Abortion Worldwide: A Decade of Uneven Progress“, http://www.guttmacher.org/pubs/Abortion-Worldwide.pdf
【3】      Guttmacher Institute, “Facts on Induced Abortion Worldwide”, http://www.guttmacher.org/pubs/fb_IAW.html
【4】      Wikipedia, “Anti-abortion violence”,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Anti-abortion_violence
【5】      Wikipedia, “Abortion in the United Kingdom”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Abortion_in_the_United_Kingdom
【6】      Wikipedia, Abortion in the Republic of Ireland”,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Abortion_in_the_Republic_of_Ireland
【7】      Wikipedia, Religion in Poland”,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Religion_in_Poland
【8】     American Pregnancy Association, Statistics http://www.americanpregnancy.org/main/statistics.html
【9】     Prolife Action League, “How many abortions are performed in the United States each year?”, http://prolifeaction.org/faq/abortion.php#yearly


[1] Theravada Buddhism
[2] Nyingma Buddhism

Monday, January 16, 2012

寄自伯明翰监狱的信 (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)

作者:马丁路德

亲爱的牧师同工们:

我在伯明翰市立监狱的囹圄当中,读到了你们最近的声明--称我们当前的行动“不明智又不合时”的声明。通常我很少费时去回答对我的工作及思想的批评。若是我想回答所有堆到我桌上的批评,我的秘书只好整日价写信写个没完,我也无暇从事建设性的工作。然而我觉得你们充满了善意,你们的批评不失诚挚,因之我希望以耐心理性的措辞来回复你们的声明。

既然你们受了反对“外人介入”这种说法的影响,我想我该说明一下我何以出现在伯明翰。我有幸担任基督教南方负责人会议的主席,该组织总部设在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,在南方每个州都开展活动。整个南方我们设有八十五个分支组织,其中的一个便是亚拉巴马基督教争取人权运动。我们经常与各分支机构,分享工作人员、教育及财政资源。几个月前伯明翰的分支机构吁请我们制订一项非暴力直接行动方案。我们准备同意他们的吁请;一旦时机成熟,我们便会履行诺言。因此,我与我的几名工作人员在这里是因我受邀来此,我来这里是因我在这里存在着组织关系。

然而我来伯明翰更根本的原因是因为这里存在着不公正。一如公元前八世纪的先知离开自己的村落,将他们的“耶和华这样说”带到远届外邦的区域,一如使徒保罗离开他的大数(Tarsus)小村,将耶稣基督的福音播扬到希腊-罗马世界的每一角落,因之我也不能不把自由的福音带到我的家乡以外去。我必如保罗一样,不断回复马其顿人求助的吁请。

而且,我认为所有的社区、所有的州都处于相互联系之中。我无法闲坐亚特兰大,对伯明翰发生的事情不闻不问。任何一地的不公正都会威胁到所有地方的公正。我们都落在相互关系无可逃道的网里,由命运将我们结为一体。对一处的直接影响,对他处是间接影响。我们再不可生活在窄仄偏狭的“外来蛊惑家”的观念下面。只要住在这个国家,便绝不可视任一地方的人为外来者。

你们对现在伯明翰的示威感到痛惜。然而我很遗憾地说,你们的声明对于引起示威的原因没有表现同样的痛心。不用说,你们不同于那般浅薄的社会分析家,他们单单盯住后果,而不去抓住根本的原因。目前伯明翰的示威固然不幸,然而该市的白人权力结构令黑人社区无所选择,则是更其不幸的事情。

任何非暴力运动,都要包括四个阶段:(1)收集事实,以判定不公正是否存在;(2)谈判;(3)自我净化(self-purification);(4)直接行动。在伯明翰,我们已经历过所有这些阶段。

无可否认,种族方面的不公正席卷了此一社区。或许伯明翰算得上美国种族隔离最彻底的城市。其暴行的丑恶记录尽人皆知。黑人在法院受到极不公正的对待。较之我国别的城市,伯明翰有更多爆炸黑人住宅及教堂的案件未曾解决。这里多得是残酷的铁证。基于这些原因,黑人领袖们才会试图与城里的首脑们进行谈判。然而,首脑们却断然拒绝进行善意的谈判。于是在去年九月,我们有机会得同伯明翰经济社区的首脑进行会唔。在谈判期间,商人们做出了某些承诺——诸如,取消商店里羞辱性的种族标志。基于这些承诺,弗莱德•沙特斯沃思牧师以及亚拉巴马基督教争取人权运动同意,暂停实行一切抗议行动。然而过了几月,我们知道受了破坏承诺的害。一些标志取消不久,又移了回来;另一些则根本就原封未动。

一如从前的无数经历,我们的希望遭到了沉重的打击,我们的心里笼罩着深切绝望的阴影。我们别无选择,惟有准备进行直接行动;由此,我们要以自己的身体为手段,向地方及全国社区的良知,申明我们的处境。考虑到这其中不乏困难,我们决定先来进行自我净化的过程。我们开始了非暴力的一系列实习,我们不断自问:“你是否能挨打而不还手?”“你是否能忍受监狱的考验?”我们确立了在复活节期间进行直接行动方案的时间表,认为除会圣诞节而外,这乃是一年当中主要的购物时期。我们晓得,直接行动有一个副产品,便是经济的有力紧缩;我们觉得,这会成为一个绝好的机会,向商人们施加压力,以赢得我们所需的变革。此后我们了解到,在三月伯明翰要进行市长选举,于是立即决定在选举之前,暂缓实行直接行动。待到我们得知,公共安全行政长官欧仁•“布尔”•康纳尔将在最后一轮投票当中赢得多数,我们又一次决定将行动延期到投票日之后,好使得抗议运动不至被利用来掩盖了问题。同其他许多人一样,我们也等着见到康纳尔先生竞选失败,为此目的,我们不惜将运动一再延期下去。此一社区既需要我们援手,我们觉得,我们的直接行动方案再也无法继续拖延。

你们或许会问:“何必要搞直接行动?干吗不来点静坐,来点游行之类?谈判岂不是更好?”你们倡导谈判,这非常正确。不错,这正是直接行动的目的所在。非暴力的直接行动,正是要寻求制造这样的危机,促成这样的紧张,好让不断拒绝了谈判的社区,被迫面对这一个问题。它是要使得再无法漠视的问题,变得引人注目。我这里讲,制造紧张乃是非暴力反抗运动的组成部分,听上去颇有点危言耸听。然而我必得承认,我绝不惮于“紧张”一词。我真诚地反对暴力的紧张,可另有种非暴力的建设性紧张,却需要我们推波助澜。一如苏格拉底觉到需要在人心之中制造出紧张,以使得人们脱离开神话与真假混杂的思想之羁绊,臻于创造性分析与客观评价的自由王国,我们也必得了解,需要非暴力的牛虹,在社会制造出一种紧张,以帮助人们脱离开偏见与种族主义的黑暗深渊,达到理解理友爱的壮丽山巅。

我们的直接行动方案,其目的便在于制造一种充满危机的局面,以期不可避免地开启谈判之门。因此,我很赞同你们的谈判呼吁。我们心爱的南方,可悲地挣扎在一言堂的泥沼之中,而拒绝了对话,已经何其长久!

你们声明的一个基本要点,是认为我与我的同事们在伯明翰进行的行动不合时宜。有人会问:“干吗你们不肯给新的市政当局做事的时间?”对这一诘难,我惟一能做的回答便是:伯明翰新的当局在做事之前,必得像那将要出发的人一样给人推一把。若是我们觉得,选了艾伯特•鲍特威尔做市长,伯明翰就会迎来太平盛世,我们就大错特错啦。鲍特威尔先生或许会比康纳尔先生更和缓,可他们一例都是种族隔离主义者,一心单想着维持现状。我倒是希望鲍特威尔先生够理智,看得出大力反对取消种族隔离制度的运动,只会徒劳无益。然而没有民权志士们施加的压力,他决计看不到这点。

朋友们,我必得告诉你们,不施加合法且坚定的压力,在民权领域便得不到丝毫的进步。有一个历史事实颇为可悲,便是特权集团很少能够自愿放弃特权。个人倒能够见到道德之光,而自愿放弃其不公正的地位;然而集团,诚如莱因哈德•尼布尔告诉我们的,却比之个人更其倾向于不道德。

通过痛苦的经历,我们晓得自由绝不会由压迫者自愿赐予给我们;它必得由被压迫者要求过来。坦率地讲,我还没参加过一次直接行动运动,能在那般未曾饱受过种族隔离之苦的人看来乃是“合乎时宜”。多少年来,我一直就听到这个词:“等下去!”每个黑人都听腻了这样的聒噪。所谓的“等下去”,差不多永远意味着“绝不去做”。诚如我们的一位卓越的律师所说,我们必得知道,“延误太久的公正,便是否认了公正”。

Friday, January 13, 2012

台湾的民主进程 (History of Democratic Development in Taiwan)

2012年的台湾大选,出乎意料地成熟、平静。这次除了总统选举外,还有立法委员的选举。(台湾的议会从两院制变成一院制,这次的立委选举113个席位对各个政党获得议会控制权变得格外重要。)虽然各个政党都有造势大会,有电话拉票,有电视辩论,但一切都是成熟的民主国家的规格。走近台湾观察选举,很难想象第一次民主选举仅仅发生在16年前(1996年)。

台湾如此顺利而迅速的民主进程,来源于过去62的发展(甚至可以追溯到更早的三民主义思想,及1946年的制宪大会,但我们这里只阐述国民党到台湾后的历史):从1950年开始的地方选举,到1960年的思想启蒙,到之后的党外运动,再到1987年解除报禁党禁,台湾的民主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斗争的过程。

1.地方选举

1947年,国民政府在台湾实行地方自治试行办法:村、里长及乡、镇、区民代表民选产生。从1950年起, 台湾地方自治就从"试行"成为"实行"。地方上的间接选举正式确立。

1954年后, 地方上开始直接选举。乡镇长及县市长,议员可以直接选举。开放了省议员直选。但是省长选举没有开放。为保证选举的公正, 成立了中立监督机构—"选举委员会"。党外人士当选的是比例1/7 。

1969年,产生了国大代表, 立法委员增补选条例, 开放空额的国民大会代表和立法委员选举。也就是说,在中央层面出现了一些民主。当年只有15个选举名额(总代表名额1300)。国民党得到大部分名额。但是这个门打开了。

1977年进行五项公职同时选举(县市长、县市议员、台湾省议员、台北市议员与乡镇市长), 这是台湾实行地方自治以来最大的选举。 难得的竞选形势造成”党外人士”参选众多, 选情激烈。国民党籍的许信良在未获国民党提名情况下, 坚持参选桃园县县长, 而被开除党籍。桃园中坜国小投票点发生舞弊事件,引发民与警的暴力冲突, 酿成死亡二人的"中坜事件"。最终许信良在强大民意下击败国民党竞选人, 高票当选桃园县长。

在这次选举中,“党外”人士进行全岛串联,多人以“党外”之名竞选,最后赢得4席县市长、21席省议员、8席台北市议员等。这场大胜利让他们逐渐成为一个非正式的政团。

2.民主启蒙

1) 1960年停刊的《自由中国》--知识分子的先声